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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陶瓷企业不得滥用广州亚运会商标 [打印本页]

作者: 王品开    时间: 2003-1-4 17:22
标题: 陶瓷企业不得滥用广州亚运会商标

为了充分发挥专利行政区域联合执法的优势,加大亚运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2010年亚运会举办城市广州、佛山、东莞、汕尾四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建立“亚运会举办城市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工作机制”。

8月13日,亚运会知识产权宣讲会在协办城市之一佛山举行。对于亚运会相关知识以及亚运会标志使用技术规范等问题,广州亚组委办公室处长黎红丽作了详细介绍。她指出,凡是与亚运会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商业秘密、作品以及其他创作成果都归广州亚委会授权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更不允许相关企业盗用亚奥理事会或以广州亚运会名义,从事募捐、征集赞助、制作广告、组织宣传等活动。为此,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提醒广大陶瓷企业不得擅自使用亚运会有关商标、特殊标志以及各种商业秘密,否则,主委会将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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